隆兴昌讯3月25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远程视频形式,“无接触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
疫情期间,该院积极与五原县人民检察院、五原县看守所沟通协调,借助“远程庭审”系统,对身处看守所的刑事被告人进行了在线“隔空”审理,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各环节衔接紧密,井然有序。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公诉人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该院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整个庭审仅用15分钟对张某某盗窃案审理完毕。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院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通过号召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等方式坚持做到诉讼服务“不打烊”。 (张双金张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