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从全国普法办公室传来喜讯,包头市昆都仑区被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昆区继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昆区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全面依法治区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严格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法治建设、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今后,昆区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以争创全国先进为目标,切实抓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着重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孙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