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特殊的腾房案强制执行行动,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某支队(以下简称“某支队”)和内蒙古自治区某总队(以下简称“某总队”)与被执行人内蒙古某液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液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多方支持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回溯至2002年9月,某支队和某总队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的某训练中心院地出租给某液化有限公司使用,后双方因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等事项协商未果。2011年12月,某支队和某总队将某液化有限公司诉至回民区法院。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后,某液化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过高院再审后,于2016年11月作出判决:某液化有限公司限期搬离承租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某培训中心院地,将其交还某总队,并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租金3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2017年7月28日,某支队、某总队向回民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该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首次遇到的特殊问题———加气装置的拆除和搬离。拆除加气装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环节处理不慎就会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何况是强制执行,执行起来难度更大。该院执行局一方面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引导其理性对待,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搬离租用的院地。终于,被执行人同意主动搬离院地并拆解加气站。
执行的人为阻力解决了,可客观难度还摆在那里,为了顺利执结该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研判了本案的特点和规律,与申请人共同邀请了拆解加气装置的化工专家,合力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
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立即在加气站外围设置了三道安全防护线,分别由铁甲护卫、法警、拆解加气装置的化工专业操作人员守卫,防止不知情的群众误闯误进影响到拆解工作。
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历时约10小时,得益于被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与社会公众的理解,在操作人员专业水平的保障下,最终妥善圆满执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