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98个集体和104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我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人民法院。
近年来,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了昆区和谐稳定。先后被包头市团委、包头市中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内蒙古团委、内蒙古预防办、内蒙古未保办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三年被包头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