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12月4日,正值国家第六个宪法宣传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危险驾驶罪一案,该院院长汪伟担任主审法官。庭审中,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宪法赋予每个人平等的人权,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危险驾驶犯罪,不是一时兴起多喝了几杯酒的事,这是对自己生命以及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置于危险之中,是对自己和他人人权的漠视,是对宪法的不尊重。”庭审后,汪伟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听完法官的一席话,李某陷入了沉思,随后发出了哽咽声。看到他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发自内心的忏悔,汪伟很是欣慰。
本案将择期宣判。 (姜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