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近期,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组织学习了新颁布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四个意见”)四个文件,旨在通过学习,不断加强检委会委员专业培养,打造办案“最强大脑”。
学习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认真学习“四个意见”,确保悟懂、吃透。要全面掌握有关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非法放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认定标准,严格把握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准确认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节,做到涉黑涉恶案件精准认定、精准打击,精准引导,推动突破办案难点,保证案件办理质效,努力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
(伊日腾奇马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