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今年,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在原有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13名员额检察官、3名助理、7名书记员组成的4个专案组,院领导主动领办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在办案件一案一专班。
该院积极深化“三长”会议、联席会议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召开“大三长”会议3次,“小三长会议”4次,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侦查取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使每一起案件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同时,建立了“保护伞”线索台账,实行“月核实制度”,及时跟进了解每条线索的核查进度,并利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全案证据、事实进行审查的时机,加强对在办案件的串并分析,固定“保护伞”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共移送“保护伞”线索20件。与昆区金融办会签了《昆区人民检察院与昆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作的意见》,形成长效长治机制。
该院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
(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