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被告人韩某某在其位于本市昆都仑区家中打电话报警,称家中有5吨炸药,且已打开天然气,并要炸掉小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被告人韩某某家中,发现其家中并无炸药,但是天然气管道阀门已打开,且家中门窗紧闭,家用电器正常运行,随后民警进屋及时处置,将天然气管道阀门关闭,打开门窗,并将被告人韩某某带回调查。
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将天然气阀门打开并紧闭门窗,且保持家中电器正常使用,危及周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本院宣判之后,被告人韩某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樊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