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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6

伪造证明瞒天过海得不偿失案发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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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持假证明办理车辆年检业务,窗口交警慧眼识破,被识破后,驾驶人竟然拿出过期的尿检证明搪塞,有句古话叫作茧自缚,驾驶人兰某鸿原本为图省事想瞒天过海,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10月9日上午10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综合服务大厅内,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排队等候叫号。此时,一名中年男子来到“两客一危”车辆年检窗口,称为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办理车辆年检业务,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所需材料。在对材料进行审核时,工作人员发现驾驶人兰某鸿提供的年检证明涉嫌伪造,于是询问当事人何时、何地参加检测,所提供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看到工作人员有所察觉,驾驶人兰某鸿见无法搪塞,于是又拿出一份去年的尿检证明,工作人员对两份证明进行比对发现,除年份、月份不同外,报告单中样本号、标本采集时间、磁卡号等详细信息均一模一样。真相面前,兰某鸿主动交代,国庆前夕,他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汽车站旁边一家打字复印部,花费了5元钱,将去年的尿检报告进行复印,并对年份月份进行修改,其他细节均无改动。

由于兰某鸿涉嫌向公安机关提供伪造证明材料,该大队将此案移交新城区公安分局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王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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