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讯日前,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刘某等9人涉嫌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这也是林西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以刘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报复他人、追讨债务、谋取非法营运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碰撞车辆、车胎放气、威胁、辱骂、殴打或其他手段,在两年内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次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县城客运行业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林西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围绕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