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戈婧)两年前曾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但刘某不但不引以为戒,反而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驶。面对交警的酒精检测,刘某百般抵赖,拒不配合,但最终仍没能躲开法律的制裁。
近日,包府交管大队民警在纳林陶亥镇派出所十字路口夜检时,发现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司机刘某)有饮酒后开车的嫌疑。经询问,刘某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且拒不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决定将其带至医院进行强制抽血。经检测,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37.32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面对铁证,刘某不得不承认其当晚与朋友郭某、郝某饮酒后驾车返家的事实。
民警在对驾驶人刘某信息进一步核实调查中发现,早在2017年9月4日,刘某在伊旗乌兰木伦镇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伊旗交警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刘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不仅被刑事拘留,还将面临拘役、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等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