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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30

审结公益诉讼案件维护无名人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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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音察干讯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无名氏被撞的交通肇事案,法院以肇事司机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方(某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无名氏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尸检费共计人民币320091.2元。这是该院首例成功为无名氏维权的公益诉讼案件。

事故中,被告人齐某驾驶大客车,与其前方横过道路的无名男子相撞,致该男子当场死亡,大客车受损。经事故鉴定,被告人齐某负主要责任,被害人无名男子负次要责任。案发后,由于被害男性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交警无法确认其身份,有关部门虽然在报刊上刊登了“认尸启事”,但是在公告期满后仍然没有找到被害人家属。肇事司机与车主希望通过积极赔偿减轻其刑事责任,但因被害人没有近亲属为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使该案民事部分无法进行。该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了大胆尝试,通过与检察院沟通协调,由检察院以原告人的身份,代无名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最终确定由车主及保险公司赔付给被害人无名氏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因被害人身份不明,其近亲属尚未找到,赔偿费用暂由当地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保管,待其亲属出现后再行领取。 (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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