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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30

乌兰察布市法院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 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报道十

加强督导明确职责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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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讯 近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根那一行三人莅临兴和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

兴和县法院院长巴雅尔对该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自查摸排线索移交、沟通协作机制、扫黑除恶宣传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副院长张军、刑庭庭长李月梅对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汇报。

巴根那仔细查看了该院今年宣判的第一起涉恶刑事案件判决书,详细询问了被告人基本信息、具体犯罪事实、涉案标的等情况,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常见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巴根那对该院前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根据中央扫黑除恶工作指示,对该院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严守法律界限;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合力;四是深挖彻查黑恶线索,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障。

巴根那强调,要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乡村,充分发动群众,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挖彻查,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对已诉案件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办案质效,依法适用财产刑,打财断血;同时要注意工作留痕,做好材料收集梳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好相关台账。

(市中院兴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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