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璋通讯员贾美欣王平)日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解放街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
8月6日下午5点30分左右,苏女土来到解放街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放在临河五中附近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偷走。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详细向苏女士询问了电动车的型号、颜色、品牌等,查看了放置地点有无监控……掌握了解具体情况后,民警立刻调取放置电动自行车区域的监控录像,然后进行视频排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辨别分析,最终锁定一名违法嫌疑人员。办案民警通过对嫌疑人员的行走路线、活动轨迹进行跟踪追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找到嫌疑人员的落脚之处,并在其租住的房屋找到了苏某的电动自行车。嫌疑人李某某和其女友刘某某被办案民警传唤回所后,看着偷来的电动车,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事实面前,二人承认了偷盗电动自行车的全部经过。
8月5日下午3点多钟,李某某从家里出来,边走边进行踩点,当走到临河五中附近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X战警电动自行车“成色”不错,于是上前用手触摸电动自行车,发现无自动报警装置,当时就想偷走这辆电动车,看到路上过往的行人很多,觉得不够安全,于是给女友刘某某打通电话,让其配合偷盗,刘某某接到男友的电话后,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很快来到李某某身边,并且一边与李某某闲聊,一边为李某某行窃放风看人。此时的李某某有女友刘某某的配合,很快将电动车钥匙门两旁的线对接到一起,然后把车的前面喷上黑色涂料,快速地带着女友刘某某离开作案地点。
解放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给予李某某、刘某某(因怀孕暂缓执行)行政拘留15日、并予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