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网购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假意通过二手网购平台购买手机,在验收快递时,用模型机进行“调包”,后拒收骗取退款,从而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网购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商品,也有不少人在二手网购平台上出售闲置的物品。为防止网购的商品在物流过程中出现损毁或者内件不符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有人却利用验收环节,“调包”商品,以假换真,骗取退款。
2018年8月,呼市新城区一名21岁男子,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三次从知名二手网购平台上购买苹果手机,在快递送达验货时,趁快递员不备,使用模型机调换真机,后拒收退货,将真机据为己有。前两次的诈骗行为得手后,被告人欲以同样手段第三次骗取手机时,被快递员抓了个正着。
据证人快递员赵某的报案材料及证言,在其将快递派送给该男子时,该男子当场拆开快递检查手机,之后称快递内没有发票,要求快递员提供寄件人的联系方式。快递员在查询时,不远处的快递公司安保负责人却发现该男子将手机装进裤兜,又从裤兜里拿出另一部手机放入手机盒子。随后,男子以没有发票为由拒收手机,就在男子转身离开时,快递员发现手机被调换成模型机,便和公司安保负责人共同将该顾客拦住后报了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验货过程中,用手机模型调换真手机,又对二手网购平台隐瞒其调换手机行为,使平台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达到骗取手机退款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