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旗卡讯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
该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审判职能工作中心,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实以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着重抓好自身建设,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积极推进法院工作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该支部于2 0 1 8 年5 月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授予“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奖项;2 0 1 7 年5 月,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评为“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集体”奖项;2 0 1 7 年1 1 月,获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颁发的“2 0 1 5 - 2 0 1 6 年度自治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奖项;2 0 1 7 年1 2 月,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评为“2 0 1 7 年度通辽市青少年维权岗”;2 0 1 4 年9 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综合部门联合评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该院团支部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动力,不忘初心,大踏步地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继续前进,将青年干警打造成为一支信念坚定、廉洁自律、业务精良、青春焕发的队伍,为法院建设贡献力量。 (吴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