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阿拉木斯的“三本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问题根源和解决办法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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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3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1

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

●张永军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走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检察官队伍,是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必要途径,更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检察机关必须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检察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承载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需要一支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司法经验的检察官队伍为保障,才能确保司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随着司法改革的层层推进,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社会对检察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检察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意义深远。

二、检察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实现路径

(一)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增强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

检察职业荣誉感赋予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以内在精神,要实现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的具体表达,就应通过感性的司法活动,诠释抽象的职业荣誉,打造高品质、精英化的检察官职业群体,从而增强社会认同度。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具有价值导向作用,对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增强检察官队伍的职业荣誉感,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深入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坚定对中、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的自信。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职业信仰的学习教育,帮助检察官在干事创业中培树“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道德准则,不断健全完善检察官入职晋级宣誓制度,开展尊崇职业荣誉教育,增强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能

检察官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归根结底是其职业素质的建设。而检察教育培训作为便捷有效的手段在培养职业素质方面有着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独特优势。

要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官岗位发展特点和新型办案模式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方面,应既兼顾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全方位提升,又要防止“大而全”,力求“专而精”,以满足不同岗位需要。探索完善检察官培训新模式,依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根据培训对象的差异,区分检察官职位和专业特点来确定每个班次的培训内容,实行小班化教学,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培训。以学员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调多元化的学习方式,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紧贴司法办案实践的教学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三)发挥“动态化”调整,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

要建立与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推进检察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有效管理机制,建立明确、高效的队伍管理制度。推进检察官员额由上一级检察院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建立检察官职务法定制度,积极推进与检察官等级相对应的工作待遇等配套保障政策落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注重明确标准,划分档次,既要切实解决平均主义,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增强检察官办案积极性。建立“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管理制度,健全员额遴选、退出和增补机制,确保员额制改革落到实处,要以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作为入额、退额和增补的主要考核标准。

同时,还要同步建立健全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障机制,积极促进和鼓励检察官大胆履职。建立职业身份保障制度,明确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赋予检察官部分司法豁免权,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影响。

(四)增强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制约是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院更应紧贴司法办案工作,突出对检察权规范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动态督察,特别是对检察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尤其是对社会关注度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的督察。持续推进检察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点监督“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现象,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促进检察官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检察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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