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此类案件事关民生问题,如处理不当,会对社会民众安居乐业带来负面影响。
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该类案件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中存在“重收费、轻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现象,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护和管理义务。二是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对物业服务范围认识不周全,分不清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的管理服务范围,大多数业主以为只要缴纳了物业费用,所有问题都归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解决问题就恶意拒交物业费用,导致大量物业服务纠纷涌入法院。三是因业主将房屋转租外兑或者租赁者又再次转租等错综复杂的问题,出现业主、承租人、借用人或者物业使用人身份信息不明确、合同内容不全面等棘手难题。
对此,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提出如下四点建议:一是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工作秩序。加强与业主及房屋租赁者的沟通与协调,签署书面协议,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同时,做好人员登记和备案工作。三是有效利用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对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事项进行协商和投票,产生纠纷时,要及时应对、积极沟通,协同社区调解组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释法明理、定纷止争。四是业主应自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如涉及到房屋转租外兑等问题,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范围,并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以便登记备案。
(作者单位: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