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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5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12

自己栽种的防护林未经批准不可私自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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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砍自己的树也犯法?这让家住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某村的李某某疑惑不解。近日,李某某以每株100元的价格向同村三位村民购买了栽植在位于木凯淖尔镇某社的农田防护杨树林。李某某购买后,砍伐了此地杨树61棵,并在砍伐林木现场被公安机关查获。

当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李某某颇感委屈,这树是村民自己栽种的,也是自己花钱购买的,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经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番释法解说,李某某才明白,即使是自己的树,也不可私自采伐,自己砍伐林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鉴于李某某具有悔罪表现,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宣告了缓刑。

法官提示:

农村居民在自己农田周围栽种的防护林属于自己所有,但也不可私自采伐,需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在指定的地点、按照指定的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 (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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