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多次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
“你是谁?在我车里干啥呢?”2019年1月11日凌晨2时许,杨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附近回家取东西,谁知待其返回时,发现车门敞开,一名陌生男子坐在驾驶室内正低头翻找东西。杨先生见状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将该男子控制。
昆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在杨先生车内行窃的男子姓李,他发现个别车主停好车以后会忘记锁车门,于是找到了“商机”,到处寻找,利用车主下车疏忽大意没有锁车门之机,拉开车门,将车内财物“顺手牵羊”。车辆没有任何被撬锁的痕迹,车内财物“不翼而飞”。
据了解,截至案发,李某共作案十余起,窃得1万余元现金和香烟、酒、笔记本、手机等物品。目前,昆区检察院已将该案向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民警提示: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车库或监控探头照射范围内及光线较好的地方;停车时,即使时间很短也要将车内物品带走;离开车辆时应确认车门是否锁好,如果在车内放置物品,要尽量放在座位底部等隐蔽部位;一旦发现车窗被砸、财物被盗,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