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调解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赵某在当地是养牛户,经常用车将自家牛送往林场牛点放养,事发当天,赵某照常从村里用车拉着牛去林场,在牛点卸车时,赵某要求王某帮助将牛从车上卸下来,王某在帮助赵某卸车过程中,从车上摔下来,造成左脚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骨折。王某认为其无偿给赵某帮工,造成损害应由赵某赔偿,而与赵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王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4万余元。一审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赵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法官了解到赵某与王某本是同乡,因为帮工受伤的事情,两家互不来往,合议庭成员本着“以和为贵”的调解思路,分别给王某和赵某做思想工作,在让他们了解到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法律规定的同时,劝导他们要珍惜乡里乡亲的感情,要延续乡村淳朴的民风和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赵某和王某终于达成协议,由赵某赔偿王某2万元,赵某当场给付王某现金1万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1万元,案件当庭调解,并即时履行,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场纠纷圆满化解。 (姜有权毅茹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