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乌云毕力格: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白乌云毕力格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给付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债务款本金人民币28000.00元,并从2016年11月2日起按月息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还清欠款本金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
包淑桃、吉日嘎拉: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包淑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债务款本金人民币3600.00元,并从2017年11月1日起按月息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还清欠款本金之日止,利随本清。二、被告吉日嘎拉不承担还款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
孙英哲、陈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孙英哲、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
王全喜:
本院受理原告吴百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全喜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吴百林借款本金人民币12500.00元,并从2016年9月25日起按月息0.5%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吴百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4月30日
辛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马银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马银宝与被告辛高娃离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4月30日
孟宪红:
本院受理原告李燕诉被告师秀丰、孟宪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30日
曹伟:
本院受理原告庞桂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