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2018年2月24日下午4时,公安民警在石拐区某公寓将被告人黄某某抓获,当场查获9袋50余克疑似毒品物,自此,揭开了黄某某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事实。
据被告人黄某某供述,自2018年1月份起开始贩卖毒品,这样的“生意”不仅能让自己有毒品吸食,还能赚取毒资和生活费,实在是“一举多得”的“好生意”。然而,黄某某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好事儿”开始没多久就落入法网。
经调查,黄某某作为吸毒成瘾人员,以贩养吸,以吸促贩,其行为构成严重犯罪。经鉴定,在其住处搜出的疑似毒品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咖啡因成分。据此,石拐区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肖玥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