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频现“魅影”进超市狂盗物品警方精确研判 骗子双双归案失主竟做发财梦偷车成瘾终获刑男子酒后开车上路交警执勤从严查处心存侥幸醉酒驾车 撞坏护栏自食其果“前科男”再伸“三只手”就擒后又成“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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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27

“搬运工”频现“魅影”进超市狂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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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孙嘉临耀娟)一男子抱着不易被发觉的侥幸心理,多次在深夜里现身松山区一超市,并将水果和现金等“搬回”自己家中。近日,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樊某被赤峰市松山区警方抓获。

2月15日上午9时许,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果蔬超市店长李某的报警,称超市内被盗一箱水果。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近日该果蔬超市监控视频,并对超市周边进行走访排查,经过反复比对,发现案发的前一天夜里11时许,一名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店铺门锁轻松打开后,进入店内实施盗窃,并用电动车运走了盗窃所得的物品。

民警通过不断对监控视频的检索,并根据犯罪嫌疑人无损开门盗窃的行为,分析研判认为此人应对店内环境十分熟悉,遂将作案重点人员锁定在店内职员之中。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又调取了该果蔬超市从业人员的历史信息,经梳理发现,此前的一名从业人员樊某有盗窃前科,且樊某已离职近一个月。办案民警又根据社区民警登记的樊某个人信息,立即赶到红山区樊某的住处,并在附近找到了疑似犯罪嫌疑人在果蔬超市盗窃时使用的电动车。民警立即布置警力,在樊某住处进行轮流蹲守,通过三天的蹲守,2月18日晚11时许,警方将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樊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樊某对其盗窃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樊某交代,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其在该果蔬超市打工,他发现超市进货、出货量大,且在库存管理中存在漏洞。于是,樊某便伺机自配了一把超市门锁的钥匙,于2月14日深夜在超市首次实施盗窃后,相继在近较短的时间内,对超市实施盗窃共达10次之多,共盗窃物品价值5000余元,盗窃现金47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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