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按照“适应改革需要,符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与现有部门相对应,相近部门整合”的原则,近日,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自收到内设机构改革文件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经过方案审批、党组决定等程序,打破现有的团队架构,按照高院基层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将内设机构调整为10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同时,综合本院办案数量、工作人员实际情况,按照比例,为各庭室合理配备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本次内设机构改革,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了法院工作的运行效率。
(赵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