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额莫勒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赛汉塔拉法庭调解的一起涉案标的达58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辛勤努力下,被告已全部自动履行完毕。
被告娜某前后向原告王某累计借款本金达35万元,并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到还款日期后,娜某避而不见,以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还款。2018年6月,束手无策的王某向新巴尔虎右旗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案件事实和原、被告现状,本着尽快化解纠纷,确保借款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的初衷,经多次耐心、细心的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娜某分期给付原告王某39万元。与其他借贷纠纷案件不同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还增加了督促、制约的履行条款,即:如被告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向原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08000元。
面对制约条款,衡量利弊,被告按照约定,送来了第二次的还款金额19万元,履行了全部的还款义务。此案的顺利调解,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也避免了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增加诉累,收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