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发生一起因口角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王某因言语发生摩擦,后双方相互殴打,导致被害人王某受轻伤。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同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某项目部负责人,案发后,其所在项目部的工作没有合适人员代管,项目部经营陷入停顿状态,并且工地300多名农民工需要等待王某某核实发放工资。办案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初衷,先后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了大量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在办案检察官地耐心细致的说理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性质、后果,并综合以上情节,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韩朝辉王尚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