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用地保障的通知》。《通知》是加强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用地保障,统筹协调大遗址保护与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关系的全国性指导文件。
《通知》以统筹处理大遗址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发展等相互关系,以及大遗址用地需求保障为主要关注点,依据文物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结合地方具体实践经验,明确了相关要求。
强调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全覆盖,分类优化编制要求。突出要求做好大遗址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定了文物古迹用地划分情形和途径。统筹大遗址保护与耕地保护建设,整体协调大遗址与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的关系。明晰大遗址与农业生产的“相容使用”情形,支持大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保留村庄振兴发展。强化大遗址用地需求保障,通过部分重要大遗址开展示范引领。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