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对讲机的使用需求,促进对讲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近日印发《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150MHz和400MHz频段对讲机频率使用管理和设备技术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22条,明确了不同类型对讲机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干扰保护等事宜。一是根据对讲机应用场景和使用对象,分为专用对讲机、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和水上对讲机四种类型。二是规划专用对讲机频率供相关部门使用,规划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频率供个人、家庭、团体、部分商业用户或无需干扰保护的单位使用,规划水上对讲机频率供交通运输、渔业、海洋系统(行业)等部门使用。三是规范对讲机管理尺度,采用许可、简化许可、免许可等多种模式。四是要求生产企业在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机身显著位置醒目标识“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且不得具备调谐到专用对讲机、水上对讲机和业余电台频段的能力。五是规范各类对讲机技术体制、发射功率、频率容限、杂散发射等技术要求。
《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由于对讲机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统筹考虑各地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和产业实现能力,为对讲机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预留过渡期,同时明确已获得许可的对讲机台(站)经批准可以延续使用到设备报废为止,以便产业界和用户做好调整前后的准备和衔接。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政策引导,做好新旧政策过渡和有序衔接,稳步推进《通知》实施,助力新型工业化发展。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