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后旗交管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执勤民辅警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检测,快筛棒警示灯闪烁,显示数值为108mg/100ml。然而,当民警询问驾驶人王某斌是否饮酒时,对方竟称只喝了点饮料。后经使用呼气式酒检测仪再次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驾。民警依法对王某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饮用某些功能饮料后,在短时间内进行酒精检测吹气测试时,仪器可能会显示出非正常数值,让人误以为自己存在饮酒情况。如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与现场民警说明情况后,间隔一段时间再行测试。 (杭锦后旗交管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