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正式上车牌之前,上路行驶需要放置临时号牌,有人却把临时号牌当“护身符”,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
1月12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包府大队辖区,张某驾驶一辆全新的黑色轿车,行驶至纳林淘亥镇某交叉路口时遇红灯,他不但没有停车等待,反而径直闯行。此时,一辆正常直行的白色轿车刚好通过该路口,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瞬间,黑色轿车失控冲入人行道,两辆车的车头均严重变形,所幸两车人员都系好了安全带,无人员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张某向交管部门交代,其驾驶的是一辆未挂正式号牌的新车,自认为没挂号牌的车违法也不会被拍到,侥幸之下便做出闯红灯的危险行为。最终,驾驶人张某不得不因自己一时“头脑发热”而“埋单”,被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临时号牌是车辆临时上路的行驶凭证,在法律效力上和正式车牌是相同的,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就会被依法处置。广大驾驶人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 (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