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讯近日,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对公开审理的被告人丁某洋、丁某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进行了旁听。
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有序举证、质证,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该案案件事实、罪名、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既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体现,更是以案释法、提升普法效果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畅通监督渠道,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近距离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