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讯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新民法庭秉承“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紧盯案件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在案件办理中结合实际案情,围绕“法、理、情、信”等方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赵某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向不同好友出借2笔借款,碍于朋友关系,一直没有索要,现在赵某患病,不得以将多年好友起诉到法庭。承办法官抓住案件当事人原本友好和睦的关系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冰释前嫌,1笔借款实现了当庭给付,另1笔借款也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给付时间。
下一步,该法庭将继续立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以“快节奏+高质量”工作效率结案止纷,用实际行动为“枫桥式法庭”增添色彩。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