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讯为切实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近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何朝鲁门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乌兰浩特市和平幼儿园,为教职工开展了一场法治宣传讲座。
讲座中,何朝鲁门重点围绕宪法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重要意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了阐述,同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重要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此次讲座,切实增强了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引导教职工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更要将法治精神运用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下一步,兴安盟中院将继续常态化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加大普法进校园力度,履行司法服务职能,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法治意识,为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兴安盟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