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然借着酒劲儿故意别车。9月27日15时许,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凉城县大队指挥中心派警称,有人疑似酒后驾车。接到指令后,该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根据报警人李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当时的场景。杜某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车辆在路上晃晃悠悠。这时,李某驾驶皮卡车对其鸣笛警示后超越了杜某驾驶的汽车。2分钟后,在酒精的作用下,杜某一脚油门来了个截停,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乡间的宁静,差点酿成惨祸。而杜某的异常行为,被李某敏锐察觉,随后,李某报警举报称杜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杜某称自己是中午喝的酒。民警当即对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杜某假意配合,却连续吹气多次均未成功,民警只能对其进行强制抽血检测。经检测,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0.2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反应变得迟缓,判断力下降,对路况无法准确把控。请广大驾驶人把安全放在首位,自觉杜绝酒驾。
(郭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