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3时许,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执法办案中队接到报警称,他们是准格尔旗公安局反恐和特巡警大队三中队巡逻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途经某小区附近丁字路口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路中间长时间不动,不知是车辆出现了故障,还是车上驾驶人员出现了什么状况,他们担心车辆停在路中间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于是,他们赶忙停车上前查看,发现该驾驶人竟然在车内睡着了。好不容易将驾驶人叫醒,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儿从车里散发出来。经过对驾驶人询问得知,驾驶人说是喝多了酒,在路口等红绿灯的过程中睡着了。巡逻民警在得知该驾驶人涉嫌酒驾后,于是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这名酒驾男子被移交到了准格尔旗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队。
该大队办案民警对驾驶人苗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已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驾驶人苗某被该大队办案民警带到中心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最终经抽血检测,苗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苗某事后陈述,当晚,他和三个朋友一起喝酒,四人先是喝了两瓶白酒,他大约喝了半斤多,后觉得不尽兴,于是几人又来到KTV继续喝啤酒,终于“喝到位”了。随后,苗某驾车先是送一位朋友回家,后自己驾车独自回家,就在他行驶至桃园胜景丁字路口等待红灯过程中,酒劲上头,困得不行了,在恍恍惚惚中便睡着了,直至被巡逻民警叫醒。
苗某得知自己即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并处罚金的处罚后,懊悔不已。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