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1时许,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新城一中东门开展“家校警”护学工作时,发现一辆蒙G号牌的白色面包车疑似拉载多名学生,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进一步核查,该车辆核定载客7人,实载10人,其中9名均为新城一中小学部学生。驾驶人陈某某涉嫌驾驶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存在驾驶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违法行为。
目前,陈某某已被移交该大队法制办案区等待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校车关系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千万家庭幸福,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申丹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