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质生产力如何赋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恶意讨薪”不可取  薪酬亦要“讨之有道”遭遇家暴怎么办  法官为你来“支招”微信群变“赌友圈”抽头获利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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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9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1-06

遭遇家暴怎么办 法官为你来“支招”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头讯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当事人问:“他家暴我,怎么办?”那么,当事人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报警:

报警不仅可以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而且能够留存证据。民警在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定后,根据家暴情节的轻重,可能会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出警记录和告诫书日后可以成为认定家暴的重要证据。

到相关部门求助:

妇女可以向妇联投诉,青少年可以去共青团投诉。这些部门会给受害者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必要时,多部门还会联合起来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此外,还可以向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反映,由他们出面进行调解和劝阻。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遇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的目的在于遏止家庭暴力发生,给受害者提供一道“保护墙”。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你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用法律惩罚施暴者,勇敢向家暴说“不”。 (南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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