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12月26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该案由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九原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庭前精心准备,依法召开了庭前会议,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白志明、张涛、辛仓、张玉斌、李晓杰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白志明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本案由九原区法院院长张迎涛担任审判长,九原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新忠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白志明在位于九原区的富力城小区经营装修用沙生意期间,为了垄断经营,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纠集被告人张涛、李晓杰、辛仓、张玉斌,采用暴力、威胁、恐吓、打砸等手段,阻拦其他经营者销售和该小区业主自行购买沙子进入富力城小区,被告人白志明等人在该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告人白志明多次在其经营的小卖部中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因该案涉案人员、指控的犯罪事实较多,法院将在近期公开宣判。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