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0多年欠款终讨回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满物业服务拒交费用法官耐心沟通化解纠纷认识“帮信罪”不做“工具人”疲劳驾驶危害大  驾车切勿“硬”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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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5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13

认识“帮信罪”不做“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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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执行实施团队顺利执结一起大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执行罚金案件。

被执行人方某今年高中毕业,在鄂托克旗乌兰镇居住。刚毕业的方某为减轻父母压力,在鄂托克旗乌兰镇某台球厅兼职赚钱。兼职期间,方某认识了万某,万某承诺为方某提供一张银行卡、一个U盾、一张手机卡用于公司转账,转账成功后给方某2000元好处费。一心想赚钱的方某听后立即答应了,并使用万某提供的工具进行转账操作,可是此后,方某并未收到2000元好处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涉世未深的方某掉入了诈骗团伙的陷阱,成为了别人实施犯罪的“工具人”。

法官提示: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网络上或者路边小广告宣传的高薪兼职,天上不会掉馅饼,莫因贪图小利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乌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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