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讯近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满归分局刑侦生态大队民警放飞了一只花尾榛鸡雏鸟(俗称飞龙)。
半个月前,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只受伤的花尾榛鸡雏鸟,于是将其带回救治,并轮流采摘野果、捕捉蚂蚱、小昆虫喂养。经过悉心照料,花尾榛鸡雏鸟已痊愈,具备放归自然的条件,于是民警在发现雏鸟的地方将其放归大自然。花尾榛鸡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属大兴安岭地区典型森林鸟类,栖息在林下植被繁茂、浆果丰富的松木、云杉、冷杉等针叶林里,以各种野生植物的种子、果实为食。 (高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