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唯实创惟先以联动促联治交叉执行不停歇提级执行做表率司法巡查“回头看”狠抓整改促落实“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以案释法兴安盟中院成功化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73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3

交叉执行不停歇提级执行做表率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近日,依基层院申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辖区基层院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16件案件进行了提级执行,并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活动共涉及湖北省6个市7个镇10个村,呼铁中院执行局干警到达湖北省执行刘某某罚金案时,被执行人刘某某尚在监狱羁押,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时,其明确表示自己无任何财产。随即,执行干警来到其户籍地,找到刘某某妻子调查情况,听完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其妻子当场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并于当日主动缴纳罚金3万元。

在办理另一起罚金案时,执行干警调查到被执行人有一处房产,办理查封手续后,执行干警在房产所在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哥哥和父亲,该处房产现由其哥哥居住,听到要执行财产刑,并且要查封房产,家属有抵触情绪,认为既然已经剥夺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且已经判处十几年有期徒刑,就不应该再执行财产刑。对此,执行干警进行了释法说理,其家属仍然抗拒。之后,经执行干警一再释明,并在其房屋外依法张贴查封公告,其家属才缓解情绪,表示要代为履行,并于三日内缴纳罚金5万元,剩余罚金于次月底前缴纳完毕。

剩余案件中,有的已被释放的被执行人接到法院电话后就挂掉电话,有的直接拒接,执行干警通过摸排锁定其居住地,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人主动缴纳全部或部分罚金,还有一些经济确实困难的,也表示会尽早缴纳或代为缴纳。

此次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27.94万元,约谈、走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30余次,查封房产1处、车辆3辆,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进一步维护了生效刑事判决的法律权威。 (张家琳聂海波)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