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唯实创惟先以联动促联治交叉执行不停歇提级执行做表率司法巡查“回头看”狠抓整改促落实“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以案释法兴安盟中院成功化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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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3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3

以唯实创惟先以联动促联治

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本报通讯员●崔宇晴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法官为企业解决“办证难”问题。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努力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持续稳居全区法院前列。

以唯实创惟先,完善机制提升质效。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创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以东胜区人民法院“点”上突破,带动全市法院“面”上提质。1至7月,全市法院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分别同比提升13.45、13.21个百分点,排在全区第一、第二位。加强“立调审执”协调配合,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做实“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开展执前督促,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7.51个百分点。推进交叉执行,明确案件条件和标准,加强案件甄别,及时对交叉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监督和指导,有效办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作为全区“执行110”试点法院,建立执行线索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突破跨旗区执行的局限性,实现了辖区法院高效协同协作。强化智慧执行,搭建“法鹰”大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库提升查人找物的力度和精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运用该平台协查案件当事人8703次,成功率达88.37%,有效破解了执行、送达工作中面临的“找人难”困境。

以担责显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加强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履信践诺。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开展“暖城融雪”重塑企业及企业家诚信专项执行行动,鼓励支持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解除企业家限制高消费394人次。常态化开展涉企、涉金融、涉民生等重点领域专项执行行动,“府院联动·双为双解”行动中,有效解决了109名回迁户“办证难”问题,获评全区“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加强执破融合,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推进执行、立案、破产审判各环节有序衔接,促进市场有序出清、盘活资源,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以联动促联治,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查人找物协作、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整合各部门资源,强化工作协作配合,有力推动执行工作高效开展。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点对点查控协议”,实现不动产线上查控。设立全区首家“公安+法院”执行联动工作室,利用公安专线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实现了公安与法院资源整合、平台共享,构建起执行警务协作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首执案件终本率同比下降14.78个百分点。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动,用足用好各类惩戒措施,强化执行震慑,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针对执行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的案件,通过调研、座谈与仲裁机构畅通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仲裁与执行工作衔接,切实提升了此类案件的执行质效。

以能力提战力,持续建强执行队伍。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全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出台《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细化完善执行各流程环节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等,促进执行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制定执行案款管理细则,将全部案款纳入“一案一账户”系统形成监管闭环,有效防控执行风险。以监督促规范,定期向市委、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今年以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725人次。一体融合推进执行队伍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党性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全市法院系统执行业务知识竞赛,在实战实练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形式组织“以案促改”活动,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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