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妮)“本以为是一场‘持久战’,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很满意。”李先生高兴地说道。一场关于金融理财的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是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双诉前调解”机制施行成果的缩影。为了更好地化解金融矛盾纠纷,今年4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建立了“双诉前调解”机制,该机制将人民法院职能和金融管理部门职能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家治理体系中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做实做细“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双诉前调解”机制是指法院联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投诉”前和“诉讼”前参与调解工作。该院加强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对接,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积极发挥金融协同治理合力,将调解工作前置于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平台,参与投诉调解工作,努力将金融纠纷化解在“最前沿”。
“以前,一些涉金融纠纷投诉到金融监管部门后,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只能准备进入诉讼程序,接受诉前调解。现在,中院和金融监督管理局锡盟监管分局分别设立了涉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室,将调解窗口前移,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白绍伟介绍道。
据介绍,涉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室建立了网络平台,法院可以通过远程指导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在积极开展金融纠纷诉前集中调解、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能力的同时,该院还致力于打好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产清收攻坚战,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法院+金融”的有机融合,让更多的金融纠纷在多元化解的渠道中得到便利解决,为法院实质性化解金融案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涉金融相关的诉前调解案件和诉讼案件比去年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7月,该院在诉前实质性解决金融纠纷1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