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家园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圆满处置劳务纠纷法官联动人大代表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巧用“以牛抵债”方法  成功执结涉案钱款租赁器材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防范金融风险  保护合法权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强化干警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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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9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16

巧用“以牛抵债”方法 成功执结涉案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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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灵活办案,巧用“以牛抵债”方法成功执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6日,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因操作不当发生侧滑,与包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某将保险代位求偿权转让给某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诉至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对王某进行追偿。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某保险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从拒不履行及被纳入失信的法律后果与被执行人的父亲进行沟通,耐心地释法说理。经过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的父亲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提出用自己养殖的20头牛抵债。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牛抵债,只接受现金赔偿。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进行了积极协调,制定出了一个“两全”的方案,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找到了当地有买牛需求的人现场买入了被执行人的牛,所得款项用于现场偿还申请执行人,成功化解了此次执行难题。

(李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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