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救援。
锡林郭勒讯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锡林浩特大队自进入夏季以来,持续加强辖区路面巡逻防控,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近日,锡林浩特大队灰腾河中队民警例行巡逻时,在G1013海张高速上行1078KM公里处,发现一辆黑色汽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未摆放安全警示标识,车上人员也没有撤离到安全护栏外。见此情景,执勤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经了解得知,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右后胎发生爆胎,因为是首次遭遇爆胎情况,驾驶人没有经验不会更换轮胎,无奈只能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等待救援。得知情况后,执勤民警立刻在车辆后方设置了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立即帮忙更换备胎。由于车胎许久未换,导致轮胎拆卸困难,加之雨下得很大,民警用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将车胎更换完成。驾驶人对民警的暖心举动再三表示感谢。
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人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打开警示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高速公路二支队锡林浩特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