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8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连续查获两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执勤点,民警发现驾驶人眼睛带有血丝,脸色、耳朵通红,疑似存在饮酒驾车行为,随即将其拦下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凌晨跟朋友看奥运比赛期间喝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正好赶上家里有急事,便直接开车上路了,没想到竟被查出酒驾。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时间。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隔夜酒”“隔餐酒”导致酒驾甚至醉驾。 (高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