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速则不达。驾驶车辆经过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时,进行穿插、抢道,这样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6月30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就发生一起因摩托车驾驶人在收费站抢行,被卷入挂车车底的交通事故。
当日,徐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G305线自北向南外出办事,途经辖区一级路十三敖包收费站时,前方两辆挂车正在依次排队等候通行,收费站口刚好有空隙,于是徐某某“见缝插针”,从挂车右侧的空隙穿行通过。没想到大车此时启动,徐某某穿行的视角是挂车驾驶人的驾驶盲区,挂车驾驶人并未发现徐某某从右侧穿行,两车发生碰撞,徐某某直接被卷入车底。万幸的是,碰撞后摩托车死死卡住挂车车轮,徐某某保住了性命,但还是受了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行车务必有序,驾车切勿抢行。规避盲区风险,禁止“见缝插针”。 (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