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酒驾被查屡教不改堪忧 4人骑乘一辆电动车  民警发现紧急叫停飙车“炸街”危害大  非法改装不可取“药驾”危险堪比酒驾  不戴头盔险上加险无视安全超员载客暗“箱”操作难逃处罚遇见检查忙换座二次酒驾被查获收费站前“加塞”抢道被卷车底仍需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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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25

收费站前“加塞”抢道被卷车底仍需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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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速则不达。驾驶车辆经过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时,进行穿插、抢道,这样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6月30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就发生一起因摩托车驾驶人在收费站抢行,被卷入挂车车底的交通事故。

当日,徐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G305线自北向南外出办事,途经辖区一级路十三敖包收费站时,前方两辆挂车正在依次排队等候通行,收费站口刚好有空隙,于是徐某某“见缝插针”,从挂车右侧的空隙穿行通过。没想到大车此时启动,徐某某穿行的视角是挂车驾驶人的驾驶盲区,挂车驾驶人并未发现徐某某从右侧穿行,两车发生碰撞,徐某某直接被卷入车底。万幸的是,碰撞后摩托车死死卡住挂车车轮,徐某某保住了性命,但还是受了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行车务必有序,驾车切勿抢行。规避盲区风险,禁止“见缝插针”。 (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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