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酒驾被查屡教不改堪忧 4人骑乘一辆电动车  民警发现紧急叫停飙车“炸街”危害大  非法改装不可取“药驾”危险堪比酒驾  不戴头盔险上加险无视安全超员载客暗“箱”操作难逃处罚遇见检查忙换座二次酒驾被查获收费站前“加塞”抢道被卷车底仍需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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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25

四次酒驾被查屡教不改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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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14时20分,通辽市科左后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常胜中队巡逻至哈拉乌苏村水泥路时,对一辆农用四轮车进行例行检查,当问到其是否有驾驶证时,驾驶人包某某回答到:“让扣了。”此时的驾驶人身上散发出酒味儿,执勤民警询问包某某是否喝酒了,包某某再次坦诚告知:“喝了。”经医疗机构抽血检测,结果为167.00mg/100ml,包某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人包某某当日一大早在家喝了3杯白酒,吃午饭时又喝了一杯白酒,14时驾车去商店买烟,快到商店门口时被交警查获。

在核查中发现,包某某曾在2020年3月第一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大队查处。2021年5月,包某某再次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驾驶证被吊销。2023年5月,包某某第三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大队查获,因危险驾驶罪被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这次是第四次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目前,该案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个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禁止无证、酒后驾驶,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申丹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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