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高某、宋某等八户农民送来的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两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解群众之所急,排群众之所忧,高效速执为农户讨回赔偿金。
因被告桂林某公司和经销部未按约定给付农民赔偿金,原告八人将二被告诉至红山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返还原告八人赔偿金共计4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八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多次拖延给付时间,执行局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冻结,但其账户内仅有40余万元,不足以给付全部案款。随后,执行法官将经销部负责人拘传到法院,沟通无果后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期间,执行法官又多次与桂林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二位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至此八起涉农民赔偿金系列案全部顺利执结。
(红山区人民法院供稿)